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苏市农办〔2007〕21号)


各市、区农林(林业、农发、地发)局: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精神,确保2007年度全省“两个率先”森林覆盖率指标时序进度的顺利完成,根据省绿委《关于下达2007年营造林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绿委〔200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绿色苏州”建设总体规划,现将2007年苏州市营造林任务分解下达各地(见附表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持之以恒推进绿化造林。绿化造林是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我市森林资源总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还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市绿化造林的任务还很艰巨。各主管部门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协调好造林绿化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今年,是“绿色苏州”建设的第五年,也是新形势下巩固前期建设成果、全力推进下一阶段建设工作的关键之年。各地要在总结以往经验、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围绕“村庄绿化示范工程”、“绿色水廊创建工程”、 “湿地林带营造工程”等新三项重点工程,创新思路、培植典型,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基层干部、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确保完成好今年的造林绿化任务。

  三、明确工作要求,做好营造林核查准备。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今年上报进度分为成片造林和一般造林两项指标,其中成片造林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的要求进行面积上报,一般造林按照不足1亩、达不到成片林要求的林地绿地进行面积上报,并做好作业设计书和小班调查卡片(见附表二、三、四)。春季造林绿化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做好造林验收工作,并整理好相关资料(见附表五),为迎接省里组织的营造林实绩核查做好准备。从现在开始,各地要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造林绿化进度,明确专人做好数据上报相关工作,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将绿化造林进度及时上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