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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市农办〔2007〕31号)


市畜牧兽医局,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2007年度综治工作暨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一、强化思想认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贯彻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的体现。因此,我们对该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并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的法人责任制。同时,广泛开展好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都知晓“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使综治创建工作融入到每个人的头脑中,贯穿于具体工作生活实践中,全局上下形成一个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担负着全市农业生产的工作,要从全市的农业生产安全的高度出发,确实做好农资打假、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森林防火、动植物检疫检验等,直接涉及社会民生安全及国际名声的重要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继续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层层分解综治工作责任,明确各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大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财、物方面投入,使该工作得以保证。努力做好局本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无集体上访;无民转行;无重大盗窃;无生产安全事故;无经济运行安全事故,无“法轮功”邪教组织闹事等重特事件发生。

  三、加强检查指导

  要求各基层单位对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综治创建工作,负好本单位的治安责任,完善本单位治安的人防、技防、设施防和相应台帐建立及本单位负责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做好治安综治创建工作的半年度小结及全年的总结迎检。做到责职明确,责任到位。确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我局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责任目标。力争使我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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