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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市农农〔2007〕23号)


各市、区农林(农业、农发、地发)局,吴江市水产局,吴中区水产畜牧局,金阊区农办:

  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全省“十一五”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局将在2006年认定34家水产种苗场为省级水产良种繁场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的资格认定工作,并对第一批认定的单位进行资格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渔业主管局对照《江苏省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规范》(苏海渔[2006]2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的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市、区推荐1个场。认真填写《江苏省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资格验收申请书》(格式可从江苏海洋与渔业网http://www.jsof.gov.cn“渔业管理”栏目中下载),于11月8日前报送我局农林渔业处。

  二、请各市、区渔业主管局组织已认定的第一批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做好本单位年度良种生产经营情况的总结工作(包括主体资格、良种生产、经营状况、技术培训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11月5日前一式二份报我局农林渔业处。我局将组织力量对第一批良种繁育场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复查意见报省海洋与渔业局。

  三、省海洋与渔业局将委托省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按照《江苏省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资格评审程序》,对推荐上报的相关水产良种繁育场进行材料及现场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单位进行公告并颁发江苏省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铜牌。同时,将根据复查意见,对第一批认定的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直至摘牌。

  附件:申报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的场况信息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申报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的场况信息表

市别

序号

申请单位

法人

联系电话

地点

人员情况

主要品种

基本设施

生产能力

亲本来源

职工人数

中级技术人员

初级技术人员

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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