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平安农机”示范镇、村考核考评工作的通知
(苏市农机管〔2007〕16号)
各市、区农机主管局:
2006年以来,我市各地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农机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了镇、村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全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发挥先进示范的作用,推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根据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步骤,按照创建工作的“六有”标准,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平安农机”示范镇、村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安农机示范村考核
“平安农机”示范村的考核由各市、区农机主管局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创建“平安农机”的“六有”标准,按照《苏州市“平安农机”示范村考核验收评分细则》对“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并于11月20日前将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单位,向苏州市局提出申报推荐。
二、平安农机示范村考评及平安农机示范镇考核
苏州市农机局根据各地的申请,在11月下旬对各地“平安农机”示范村申报单位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实地检查考评,主要内容为听取申报单位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汇报;查看申报单位的档案、台帐、制度和服务水平;抽查平安农机示范户落实情况以及了解对“平安农机”知晓率等。同时,按照《苏州市“平安农机”示范村考核验收评分细则》打分,及时通报考核情况,提出考评意见。苏州市局将对达到“平安农机”示范村考评要求的单位进行表彰。
同时,苏州市局按照《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镇考核验收评分细则》对各地“平安农机”示范镇进行考核,并对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创建单位向省农机局、省安监局提出表彰申请。
请各地抓紧落实。
附件:苏州市“平安农机”示范村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苏州市“平安农机”示范村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检查方式
| 标准分
| 得分
|
1
| 建立由村委会主要领导兼任负责人的村级农机安全管理组织,
| 查资料
| 5
|
|
2
| 有创建工作计划,召开创建动员会,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
| 查资料
| 5
|
|
3
| 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
| 查资料
| 5
|
|
4
| 建立农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有关制度公布上墙。
| 实地查看
| 5
|
|
5
| 配有村农机安全管理员(协管员),人员职责明确,报酬落实。
| 查资料
| 5
|
|
6
| 村委会与农机户(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 查资料
| 5
|
|
7
| 建立考核评比及奖惩措施。
| 查资料
| 5
|
|
8
| 有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教育设施、设备和宣传资料
| 实地查看
| 5
|
|
9
| 建立农机安全日活动制度,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
| 查资料
| 5
|
|
10
| 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每村至少一条。
| 实地查看
| 5
|
|
11
| 开展农机安全进学校活动,把农机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对学生法制与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 查资料
| 5
|
|
12
| 充分利用宣传媒介普及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农机安全知识的社会宣传面不低于85%
| 查资料
| 5
|
|
13
| 有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专门农机维修厂(点)
| 实地查看
| 5
|
|
14
| 建立农机安全通行基础设施情况登记台帐,重点安全监控地域、路线、设施分布图规范上墙。
| 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