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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广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贵州省颁发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若干细则》等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0日)废止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广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黔建科教通发[2000]282号)


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各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近几年,我国塑料门窗、塑料管道、新型防水材料、建筑涂料等各类化学建材产品的生产和应用迅速发展,化学建材已发展成为第四大类建筑材料。为进一步推动化学建材产业的发展,规范和引导我省化学建材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我厅根据建设部建科(1999)2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贵州省推广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建设厅

二OOO年十月三十日

  附:
  贵州省推广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推广应用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技术水平,根据建设部建科[1999]265号《推广应用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化学建材生产、销售等活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化学建材,主要包括塑料门窗、塑料管道、新型防水材料、建筑涂料以及建筑密封材料、隔热保温材料、建筑胶粘剂、混凝土外加剂等。

  第四条 推广应用化学建材,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组织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应用的活动。

  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是指在化学建材推广应用领域中对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能耗高、不符合环保要求,技术落后的建材产品限制使用或予以淘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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