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08年度苏州市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审定意见的通知
(苏市农办〔2007〕106号、苏财基层字〔2007〕13号)
各市、区农林(农业、农发、地发)局、财政局:
根据你们上报的2008年度水稻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经过专家组的集体商讨,提出如下审定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方案审定意见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张家港市方案审定意见
1、良种招标采购、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苏市农[2007]76号、苏财基层字[2007]12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2、种子包装袋应印制“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包装专用袋”字样。
3、加强技术指导,常规粳稻亩用种量应控制在4Kg以内。
常熟市方案审定意见
1、良种招标采购、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苏市农[2007]76号、苏财基层字[2007]12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2、要求种子包装小型化(25Kg以内),并印制“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包装专用袋”字样,所供种子应全部经机械精选后净度达99%以上。
太仓市方案审定意见
1、良种招标采购、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苏市农[2007]76号、苏财基层字[2007]12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2、要求种子包装小型化(不超过25Kg),并印制“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包装专用袋”字样,招标种子应全部经机械精选后净度达99%以上。
3、按检验要求抓紧做好拟供种子的样品扦取和海南鉴定工作。
4、99-295需待复审通过后方可供种。
昆山市方案审定意见
1、良种招标采购、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苏市农[2007]76号、苏财基层字[2007]12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2、要求种子包装小型化(不超过25Kg),并印制“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包装专用袋”字样,招标种子应全部经机械精选后净度达99%以上。
3、按检验要求抓紧做好拟供种子的样品扦取和海南鉴定工作。
吴江市方案审定意见
1、良种招标采购、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苏市农[2007]76号、苏财基层字[2007]12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