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全市农村绿化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苏市农办〔2007〕108号)
各市、区农林(林业、农发、地发)局:
10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绿化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王荣书记的两个“加”、一个“再掀起”的农村绿化指示精神,明确今后三年农村绿化发展目标,研究下阶段再创新水平的具体措施,部署今冬明春农村绿化工作。会后,各地迅速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对今后三年和今冬明春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作了部署。近期,王荣书记将要视察农村绿化工作,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各市、区农村绿化建设进展情况,我局定于11月1日-2日由相关局领导带队,分成五组在全市范围开展对全市农村绿化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一、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围绕推进会上明确的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市场机制、农民参与机制、管护机制的要求,各地在加强领导、部门协作、落实建设用地、增加绿化资金、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造林等方面出台的政策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总体目标落实情况。今冬明春和今后三年绿化工作的规划编制情况,尤其是今冬明春的绿化造林计划任务要细化、实化,落实到具体位置。
三、今冬明春重点工程落实情况。今冬明春农村绿化五方面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一是强势推进环太湖、环阳澄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湖滨生态隔离带;二是整体推进村庄、河道、湖泊、道路绿化,10项市级道路绿化重点工程、1000个村庄绿化合格村及绿色水廊示范段、湿地林带示范区的分解落实情况;三是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旅游、现代观光农业和休闲度假基地建设,各市、区重点建设一个2000亩左右林地的绿化示范区;四是深入推进高效果茶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高效园艺业;五是继续抓好城镇绿化、厂矿和居民区绿化,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达标建设。
请各地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作好书面汇报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农村绿化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情况督查分组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