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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2009年江苏省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快县域及乡镇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扶植并培育农村地区用卡环境。在坚持联网通用、鼓励直联的条件下,支持银行机构、农村信用社等收单机构积极参与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各金融机构要以“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家电下乡”为契机,争取在每个有条件的农村网点都布放ATM,在所有中等规模以上零售商店及全部家电下乡政策签约销售网点布放POS机,并不断扩大餐饮、百货、超市、专业市场等领域的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积极培育农村用卡环境。要通过政策引导、利益机制调动商户布放POS机具的积极性。银联江苏分公司与各发卡机构、收单机构要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共同研究制定农村地区的银行卡利益分配机制,总结南京地区发展县域银行卡受理市场的经验并逐步推广至其他地区,通过对收单及专业化机构进行补贴等利益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布放ATM、POS等机具;研究确定合理的农村地区银行卡特约商户的手续费标准,提高商户的积极性;在银行卡的服务定价上充分考虑广大农村客户的承受能力,减免农村地区持卡人的年费、工本费、手续费等费用。

  4.农村金融机构要扩展银行卡的功能,创造条件开通贷记卡业务。要适应农村城镇化、工业化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引导银行机构以代收、代付业务为基础,大力发行借记卡,推进银行卡在农村的推广和发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创新银行卡品种,开发适应农村消费需要的银行卡产品。农业银行要积极推广“惠农卡”的使用,邮政储蓄银行要扩大“缴费宝”品牌的影响,为农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探索信用卡透支功能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个私企业、养殖户、农民经纪人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先交易后还款,满足小额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开发信用卡的分期付款功能,将使用信用卡分期购买的商品扩展到农机具及农业生产资料、“家电下乡”等领域,满足农村持卡人的实际需要;要引导农村客户依托借记卡办理证券、国债投资等理财业务;在农村乡镇机关推广使用公务卡,促进银行卡在医院、学校等与农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银行卡宣传和营销活动,促进农村客户办卡用卡,提高银行卡使用频度和活跃度。

  (五)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农户现代金融意识

  1.建立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宣传的长效机制。以银行网点的柜面宣传为基地,通过摆放银行业务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或配备大堂经理等多种形式向客户宣传支付结算业务,引导和帮助客户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和手段,培育农村居民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使用习惯。充分利用农民对乡镇政府组织的信任、乡镇企业与农民联系紧密等有利条件,积极与社会劳动保障、劳务中介机构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借助各方面力量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支付结算知识,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机制,将宣传工作下到田间地头、走进千家万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影响面和认可度。

  2.开展集中性的业务宣传活动。要在每年十二月到次年春节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支付结算业务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各金融机构要总结农村支付服务的产品功能,制作宣传手册进行发放。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具体举措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活动,将宣传活动长年、不间断地开展下去。

  3.开展支付结算业务的培训。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会计结算人员进行结算业务的培训,培育一批熟悉支付结算业务、具备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的需求推介不同结算工具能力的临柜会计人员,引导企业和个人逐步减少现金交易,提高服务能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加强系统内人员培训,提高关于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能力。各涉农金融机构也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认真受理农民群众在办理支付业务过程中的咨询和投诉,对业务开展中集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妥善解决。各地人民银行可组织金融机构基层会计人员的进行培训和考试,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人员的知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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