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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2009年江苏省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支付体系的效用和功能,国有商业银行的农村对公营业机构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的比例要争取达到100%,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对公营业机构的支付系统接入率达到80%以上。

  (三)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电子化水平,丰富农村金融服务手段,今年各涉农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布放自助设备的数量要较去年增长20%以上,2009年末基本实现ATM机、POS机、转账电话在所有乡镇的全覆盖,持卡消费交易额占该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要达到10%左右,综合试点县要达到15%左右。积极推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电子银行的覆盖面要有明显提高。

  (四)积极推动县域银行卡受理市场有较快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的发展,扫除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取款交易的盲区,业务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

  (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宣传和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广大农户现代金融意识;进一步强化农村支付服务市场的风险控制,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六)进一步实施对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研究制定适合农村地区发展水平的支付结算收费政策。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农村地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服务

  1.积极引导农村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开立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在农村推广账户规范使用的原则下,适度简化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程序。

  2.推行农户财政补贴资金的集中账户管理。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协调财政、相关职能部门、涉农金融机构等,为农户开立“一卡通”、“一折通”账户,利用银行账户直接发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补贴及工资等资金。简化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环节,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或江苏省集中代收付系统直接拨付到农户的“一卡通”、“一折通”账户。

  3.不断丰富银行结算账户功能,逐步扩大“一卡通”、“一折通”账户的使用范围。整合各项金融服务流程,将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等其他款项直接拨付到“一卡通”、“一折通”账户,推行“一站式”服务。

  (二)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资金清算效率

  1.扩大同城票据交换网络的覆盖面,力争使所有农村乡镇的银行网点接入同城清算系统或纳入票据交换范围,增强基层农村金融机构的结算功能。

  2.创造条件,创新模式,使尽可能多的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加入支付系统。各地人民银行要支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低成本地接入支付系统。

  3.充分利用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平台作用,推动农村地区使用支票。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未直接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基层网点要创造条件接入影像交换系统。对采用分散方式接入影像交换系统的银行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为集中直联模式,提高基层机构跨区域支票的处理效率。

  4.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行内清算网络,加快资金汇划速度,提高服务效率。农信社要努力拓展行内清算系统业务功能,提高其支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和效率。邮政储蓄银行加快自身资金清算系统建设,力争早日开通农村对公结算业务。金融机构要努力提高农村地区基层网点的电子化水平,增加对农村地区银行自助设备的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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