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及时报告,加强交流
各地人民银行及相关省级金融机构要按月反映农村支付结算“快通工程”实施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于每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农村支付结算“快通工程”领导小组。要每半年对辖内农村支付结算“快通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次月15日前报送农村支付结算“快通工程”领导小组。
附件1
2009年江苏省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
“快通工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金融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推动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部署,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对“三农”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领域,丰富农村地区支付服务主体构成,创新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方式,统筹城乡支付体系,全面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人民银行要做好统筹规划,明确各银行机构的职责,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协调各方力量稳妥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建设。各银行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目标,及时完成相关工作,按计划扎实稳步推进。
(二)因地制宜,一县一策。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体系的建设始终要立足农村实际寻找突破口,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功能。各地人民银行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分析研究“三农”深化发展对支付服务带来的新需求、新变化和新特点,找准本地区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的重点和难点,探索创新适宜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支付服务方式,满足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支付服务的需要。
(三)分类指导,鼓励创新。鼓励、扶持和指导各银行机构针对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市场定位,研究适应不同客户支付需求的结算方式,开展农村支付工具、支付方式和支付服务创新,促进支付工具在农村的普及,将现代化的支付服务方式利用电子化服务手段向农村地区充分延伸,统筹城乡支付服务发展。
(四)循序渐进,持续推动。立足当前实际,科学确定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在先行先试积累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推广应用。要对农村支付结算“快通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价,每年要根据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要求提出新的工作目标,持续改进和丰富农村支付结算“快通工程”的内容和措施,将改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开展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试点县的建设,抓好示范带动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三、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拓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领域,创新金融支付工具,实现公共转移支付、涉农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发放等业务的电子化操作,不断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支付结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