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全覆盖的农村反假货币宣传服务网络。农村反假货币宣传服务网络实现“乡镇都有宣传服务站、村村都有义务宣传员”,农村地区反假货币工作上确保不存在空白点和遗漏点,宣传站点辐射能力不断加强,义务宣传员反假能力不断提升。
(四)建立健全假币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对于群众投诉或者媒体曝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假币问题的,人民银行要能快速反应,督促金融机构快速处理。并快速展开现场调查和检查,一经查实,要及时严肃处理,有效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完善农村地区反假货币宣传长效机制。反假货币宣传实现制度化,充分发挥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反假货币宣传服务网络的作用,实现“宣传方式上集中户外宣传与日常营业场所宣传相结合、宣传载体上传统媒体宣传和新型媒体宣传相结合、宣传内容上针对性和广泛性相结合”。
(六)建立完善银警协作反假货币长效机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充实完善银警协作反假的内容,在信息共享、沟通协作、知识培训方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为公安机关快速打击、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1.充分发挥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寻求地方政府支持,协调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农村反假货币“壁垒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反假工作会议制度,实现反假货币信息共享。反假货币联席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县域反假货币“壁垒工程”交流协调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定期研究、协商解决辖内反假货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制定农村地区反假货币“壁垒工程”实施规划,分解任务目标,阶段性地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价。根据反假货币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调整阶段性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反假货币“壁垒工程”的推进方法,确保各项目标落实到位。
3.加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的职能建设,强化县(市)支行在反假货币工作方面的组织、监管、服务和宣传职能,切实发挥其在县域地区反假工作中的核心堡垒作用。在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加大投入,完善反假货币工作岗位职责,选配具备较强综合协调能力和反假专业技能的人员,专职从事反假货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