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现代农业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市、区现代农业建设办公室: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措施落实,涌现了一批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典型。为总结各地现代农业建设经验,根据市里要求,市现代农业办公室拟于近日将对各市、区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苏办发〔2007〕38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实绩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2.苏办发〔2007〕68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考核的通知》。
二、考核内容:
1.各市、区“百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规划落实情况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产业化等方面的建设水平。
2.30个市级示范区,特别是18个示范区(属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名单)的建设情况。
三、考核方法:
1.自查。请各市、区对照文件认真总结,并形成“本市、区现代农业建设总结”书面材料。对18个重点示范区,主要从资金投入、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经营、机械作业、农产品质量建设、市场运作、带动示范效果等方面进行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