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委员会转发省农机局《关于做好农机服务组织和大户建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农机主管局:
为了全面掌握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现将省农机局《关于做好农机服务组织和大户建档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望按以下要求抓紧做好有关建档工作:
一、各市(区)农机主管局要按照省局通知的建档要求,以2007年6月30日前的现有情况,认真填报农机服务组织档案登记表、农机大户档案登记表、农机服务组织和大户情况汇总表(分别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农机服务组织档案登记表、农机大户档案登记表、农机服务组织和大户情况汇总表于2007年7月10日前用电子邮件上报我局,电子邮箱:wjc@nlj.suzhou.gov.cn 。
三、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建档是农机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从2007年开始,今后每年度各市(区)农机主管局均需按要求及时做好农机服务组织和大户建档工作,每年度填报的农机服务组织档案登记表、农机大户档案登记表、农机服务组织和大户情况汇总表均于当年的12月10前仍以上述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