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表彰2007年度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方案》的通知
(成扶贫办[2008]09号)
各区(市)县扶贫办,五城区城乡一体化工作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市扶贫办《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
  2007年度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方案》;
  2、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略)
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
  附件1:
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村扶贫开发
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方案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扶贫开发各项部署,紧密结合“十大惠民”行动的实施,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成都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成委发[2004]26号、[2005]51号文件精神,拟由市委、市政府对2007年度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评选方案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2007年度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市级部门(单位)、区(市)县及县级部门(单位)、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企业,共435个。
  2、评选条件
  市级部门、区(市)县及县所属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条件:
  (1)定点扶贫组织领导落实;
  (2)定点扶贫情况反映及时;
  (3)定点扶贫工作措施扎实;
  (4)全面完成定点扶贫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相关企业条件:
  (1)依法经营,企业经济效益好;
  (2)以到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招工、投资、捐款、捐物等方式参与扶贫开发;
  (3)辐射能力强,带户增收成效显著。
  3、评选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