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农计〔2008〕35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
根据国家《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要求,为强化我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提高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制定了《成都市农业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八年五月七日
成都市农业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要求,根据我市农业源普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对我市农业源清查、普查基础表填报、数据审核和录入等三阶段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督促各区(市)县做好农业源普查质量管理。
一、核查组人员构成
由污染源普查农业组牵头,分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业三个核查小组,对全市农业源普查进行核查。
(一)种植业组3-5人,抽调市农技总站土肥科、区县等农业专业人员组成。
(二)畜禽养殖业组3-5人,抽调市动防总站、区县等畜牧专业人员组成。
(三)水产业组3-5人,由市水务局水产处或市水产所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核查技术路线
(一)核查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五城区以集中审查为主,近远郊区(市)县以分片现场抽查为主。
(二)核查以区(市)县为样本区抽样,每个区(市)县随机抽取40个农业源(种植业15个,畜禽养殖业15个,水产业10个)进行核查。
(三)核查分三个阶段:普查准备阶段,对清查数据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人员名录进行核查;普查表填报阶段,对基层表填报数据和数据质量进行核查(拟5月与准备阶段合并进行);数据处理阶段,对普查录入和上报数据的质量进行核查(拟7月进行)。
三、核查方法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