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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灾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灾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农办〔2008〕41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供销社,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5.12地震灾害,各区(市)县要紧急行动,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力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抗灾救灾的紧急通知》精神,加大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预防和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监管,严把农产品产地关。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引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督促种植、养殖基地建立生产记录,加强灾后环境监测,推动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

  二、严抓动物检疫,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死亡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全面开展畜禽圈舍的消毒工作,防止大灾后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特别是新的疫病发生。要严格产地和屠宰检疫,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保障灾区食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频率和范围,特别是要加大对蔬菜、水果、大米、猪肉、禽蛋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力度,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灾区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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