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食品安全狂犬病防制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等市级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
(成农办〔2008〕4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供销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成都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成食安〔2008〕81号),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成都市2008年狂犬病防制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成府地病办〔2008〕15号),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促进非公有制发展联席办《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目标的通知》(成非工办〔2008〕3号),市质量兴市协调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2008年质量兴市工作专项目标及其考核办法的通知》(成质兴协办〔2008〕3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人事局《关于下达2008年建立人才“产销衔接”长效机制工作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成人发〔2008〕19号),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下达2008年高科技成都建设专项目标的通知》(成科领办 〔2008〕2号),市大气和水环境综治办、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下达成都市2008年度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成治水气办〔2008〕4号),市委宣传部、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下达2008年宣传思想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成宣发〔2008〕25号),市职工维权领导小组、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全市职工维权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成职维领〔2008〕4号),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体育局《关于下发成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成体发〔2008〕2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政务信息报送任务的通知》(成办发〔2008〕36号)要求,现将由市农委承办和协办的工作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
食品安全、质量兴市工作目标任务,由农质处牵头;狂犬病防制、民营经济发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思想工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目标任务,分别由畜牧处、经合处、农建处、机关党委和办公室牵头;人才“产销衔接”长效机制、高科技成都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由科技处牵头;职工维权、市十一届运动会工作目标任务由工会牵头。各牵头处室和承办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或超额完成。食品安全、狂犬病防制、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兴市目标任务,请承办处室于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送牵头处室汇总,牵头处室于6月底和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分别报送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和相关部门。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思想工作、人才“产销衔接”长效机制、高科技成都建设、职工维权、市十一届运动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目标任务,分别在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和相关部门。
附件:2008年市级专项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市级专项目标任务分解表
总责任人:郭金安
目标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 标 内 容 | 计算单位 | 目标值 | 责任人 | 牵头处室 | 承办处室和单位 |
1 | 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目标 |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蔬菜、畜禽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 百分点 | -1 | 柯建国 | 农质处 | 农质处、法规处、畜牧 处、种植业处、社务处,市执法支队、市质检中心,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供销社 |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的监测。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 % | 100 | 柯建国 | 农质处 | 农质处、法规处、畜牧 处、种植业处、产业处、社务处、市场处,市执法支队、市质检中心,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 |
3、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 作。发展农民专合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 | | | 柯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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