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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成农牧〔2008〕1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金牛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推动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和发展。根据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发[2008]65号)精神。本着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的原则,经研究,我委决定从6月11日至7月10日,集中3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夏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各地要把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作为当前抗震救灾工作重中之重、急中之急的主要任务之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抓防疫就是抓生产、抓公共卫生安全、抓抗震救灾”的理念,牢固树立打好动物疫病防控持久战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和对事业无限忠诚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夏防工作按时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全面扎实落实夏防工作的各项措施

  各地要制定夏防工作方案,重灾区要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环境消毒和人畜共患病紧急免疫为重点,非灾区和轻灾区要以猪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补免为重点,全面开展夏防工作。

  (一)全面完成重灾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消毒和人畜共患病紧急免疫工作

  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等重灾县(市、区),要按照省局《四川省灾区动物紧急免疫方案》(川畜食发[2008]52号)的要求,组织县(市、区)、乡镇兽医人员和村防疫员,包村包片,克服困难,加快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的狂犬病、猪乙型脑炎、猪Ⅱ型链球菌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紧急免疫,防止重大人畜共患疫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同时,要加强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排查。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前期无害化中未发现的死亡动物再次排查,对从废墟中清理出来的动物尸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发现一头、处理一头,发现一只、处理一只,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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