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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全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五)进一步发展国库直接支付。对重大投资项目资金,要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对救灾款、应急资金,要开辟绿色通道;要加大涉农补贴直接支付力度,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国库都要开展1-2项涉农补贴直拨农户业务;要进一步优化退税流程,减少环节,加快退税资金的拨付,及时将退税资金拨付到进出口企业,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全面推广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方便纳税人,加快预算收入入库进度。力争在2010年底以前,实现全省100%县(市)区覆盖,使上线缴税(费)业务量占缴税(费)总业务量的80%。将土地转让等其它非税收入纳入国库收支管理,确保国家预算资金的收支及时和安全。积极争取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在湖北试点,发挥国库资金效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五、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
  (十六)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测管理,运用支农再贷款、存款准备金等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当前要引导协调和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使其扎根农村,做实县域,保持县(市)法人地位稳定,不断增强支农服务功能。认真做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尽快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就信贷资金配置、信贷营销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等进行积极探索,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大型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
  (十七)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增设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健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机制和日常监测制度。尽快成立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自律管理作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八)加大信贷市场产品创新力度。重点推广“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行社联合+财政贴息”等信用模式,积极探索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水域经营权为抵押物的担保方式创新,鼓励银行信贷积极介入 “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中介组织+农户”、“企业+农户订单型”等联结方式。积极利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政策,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订单质押、保理业务、信用证等业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
  六、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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