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做好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7月上旬以来,湖北省连降暴雨,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我省大部分地区受灾严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抗洪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的全面部署,切实做好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当前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部门要将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相关责任部门,积极主动地抓紧抓好。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区的气候状况和受灾情况,了解抗洪救灾恢复生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方案,研究可行的措施,进行全面的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支持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的特殊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
二、坚持特事特办,及时满足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中的合理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摸清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中企业、农户的实际损失和困难,科学测算抗洪救灾恢复生产资金需求,提高抗洪救灾恢复生产贷款发放的针对性。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调配专项贷款规模,科学安排资金头寸,确保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中的合理资金需求能够得到满足。要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抗洪救灾恢复生产资金支持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发放程序,提高抗洪救灾恢复生产贷款发放的时效性。同时,要加强对贷款用途和投向的监控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农村地区受灾严重的实际,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农村地区开展生产补救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和大额农户贷款发放工作,优先满足灾后农业补种、改种、抢种、养殖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支持农民抓住农时,搞好生产自救,促进农业增产增收。要及时满足农村地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机构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抗灾物资供应充足。
四、改善信贷服务,着力支持企业、居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对信用良好的受灾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及时满足其修理厂房和设备等资金需求和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及时解决商业、物流企业的流动资金困难,保证受灾地区物资供应充足;要积极落实扶弱信贷政策,大力发放消费贷款,支持受灾群众重建住房,购置家电,恢复正常生活;进一步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规模,帮助受灾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积极支持灾区农民工外出务工创收,弥补农业受灾损失。
五、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各地开展抗洪救灾恢复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当地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在有效落实还款来源的条件下,切实做好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流域的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项目建设、水毁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被毁道路、电网、通信、饮水等基础设施重建的信贷支持工作。要结合实际调整本行(社)的项目贷款结构,及时掌握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储备和安排情况,配合财政资金投入,做好对抗灾救灾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增强农业和农村地区抗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