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辖内各银行:
为有效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
关于金融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8〕90号)和《北京市政府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9〕7号)的文件精神,促进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的相关要求,加大金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一)充分认识文化创意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中的积极作用。随着信息技术、传播技术和自动化技术广泛应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起来,呈现出高智能化、高附加值、高就业率和低耗能、低排放的特点。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以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也是首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求,是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任务。
(二)充分认识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优势,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近年来,北京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加快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层次,努力实现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首都文化创意资源正逐步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初步形成了以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新闻出版,设计服务和广播、电视、电影等四大行业为主体,文化艺术、旅游休闲娱乐、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等行业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在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形成了相对优势。各银行应充分认识做好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落实“有保有压”的货币信贷政策,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首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