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 加强分类指导。省国资委建立所监管企业落实《意见》工作联系点,推动企业总结交流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有益经验。所监管企业加强对所属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检查,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⒈ 在改革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2005-2007年,各企业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赋予相应的权责,其负责人依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所监管企业党政领导要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从人员配备、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建立激励和保护机制,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对企业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⒉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2005-2007年,省国资委纪委每年举办所监管企业纪委书记培训班和纪检监察骨干人员专业培训班。所监管企业每年对本系统现有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与业务人员的双向交流,逐步实现专业知识和职级年龄的优化配置。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严明各项工作纪律。
(三)充分发挥纪委的协调作用
⒈ 加强组织协调。省国资委纪委通过反腐败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对构建惩防体系的组织协调。企业纪委协助同级党委抓好构建惩防体系任务分解和落实,督促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制订、实施具体方案。
⒉ 建立协调机制。企业纪委要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组织、人事、审计及经营管理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及时分析总结,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形成构建惩防体系的有效工作机制
⒈ 建立责任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5-2006年,制定工作规范,明确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
⒉ 建立保障机制。2005-2006年,制定并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资金、工作条件和制度等。
⒊ 建立考核机制。2006-2007年,研究制定测评指标体系,完善与经营目标考核相统一的督查办法,综合运用检查手段自查、抽查或联查,加强考核测评并与奖惩挂钩,对工作取得实效的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失误的追究责任。
⒋ 建立预控机制。到2010年,通过网络技术等手段,建立动态监控与反馈系统,加强科学分析和综合评价,把握惩防体系运行情况,整体提高预警防控水平。
中共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0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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