⒌ 发挥企业经营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2005-2006年,所监管企业进一步明确人力资源、财务、物资、设备、工程、信息、法律顾问等部门、机构的监督职责。2006-2007年,各企业在人才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化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完善规章,严格管理,加强检查,促进公开,强化经营管理中的监督职能,加强业务系统纵向监督。
加强各监督力量的整合。2005-2007年,所监管企业结合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依法接受出资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市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的同时,建立健全党组织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法律顾问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等企业内部监督。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探索纪检监察、审计和监事会等不同监督主体的协作或一体化运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运用网络技术,提高监督效能。建立以财务监管为核心,资产监管为重点的国资监管信息化系统。2005-2006年,所监管企业探索运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依托企业网络技术平台,把监控纳入管理流程,通过网络对资金流和物流进行程序约束和全过程实时监控。2007年,进一步强化对重要业务信息的监控,增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信息的真实性。逐步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发布渠道。
五、推进改革和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法规约束机制
⒈ 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确保企业依法经营。2006-2007年,在已经研究出台的18个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与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32个文件相配套及适应我省国资监管实际工作需要的一系列政策法规。
⒉ 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落实经营责任。2006年,所监管企业全面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度。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制定企业绩效评价规则。2006-2007年,省国资委健全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审计、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完善企业经营责任体系。
⒊ 探索国有产权交易的有效监管方式,促进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努力探索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省产权交易中心,为国有资产依法、有序、透明、高效流转提供平台。2006-2007年,完成信息监测系统调试和功能扩展,对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
⒋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经营。2006年,省国资委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工作思路和方案,着力控制经营成本,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2007年,研究起草《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省属企业利润分配管理,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利润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利润分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