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
(川国资党委〔2006〕13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所监管企业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推进所监管企业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和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构建惩防体系,深化源头治本,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水平,促进所监管企业廉洁、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⒈坚持宏观规划与企业实际相结合。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构建惩防体系纳入所监管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企业内控机制有机结合,与企业管理体系相融合。
⒉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按照胡锦涛同志关于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个方面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反腐任务。在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⒊ 坚持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相结合。对2005-2007年构建惩防体系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对今后若干年内的反腐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
⒋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客观情况的变化,探索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构建惩防体系新的有效办法,在继承中发展和创新。
(三)主要目标
⒈ 在一年时间内,做好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具体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制订本企业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规划、阶段性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⒉ 经过二至三年时间,形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实现思想教育扎实深入、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更加有效、惩防机制协调运行、预警体系发挥作用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