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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爱卫办关于下发苏州市2009年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3)居民新村统一设置健康教育信息栏和健康知识取阅箱,提高健康知识普及率。
  4)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门诊大厅应设立健康教育资料架,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2、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园(馆)建设
  1)各市、区进一步因地制宜地完善健康教育园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机制,继续探索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健康教育园(馆)建设,以供居民就近参观,使居民接受生动的健康知识教育。
  2)苏州市健康教育园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提高品质,继续组织广大市民、中小学生前往市疾控中心参观学习,接受全新健康理念,促进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健康行为形成。
  3)各市、区已建成的健康教育园要尽快实现网上健教形式,并积极与苏州市网上健康教育园链接,加快全市健康知识教育立体体系建设的步伐,早日实现市民健康教育互通和全覆盖。
  3、继续加强各媒体、多渠道的健康知识宣传作用
  1)大力推进“五进”工程实施的宣传工作。
  2)积极配合市区各大媒体做好健康知识宣传。
  3) 卫生工作者积极撰写防病科普文章,宣传防病知识。
  4)继续应用《苏州市通用门诊病历卡》传播健康核心知识,扩大健康知识覆盖面。
  5)市疾控中心继续运用“健康教育宣传车”,配合“健康江苏社区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活动,进社区,下农村开展流动健康知识传播活动。
  6)资源共享,征订省及兄弟城市图文并茂的健康知识材料,提供给街道、单位张贴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健康教育。
  健康是投资、健康是财富、健康也是生产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素质的重要措施;是解决当今主要卫生问题最经济、最有效的对策之一;也是我党“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到新的高度来抓,各部门要按照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把健康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鼓励和支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和项目的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健康教育列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多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共同推进全民健康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全民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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