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市爱卫办〔2009〕11号)
各市、区爱卫会: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也是江苏省第十三个健康教育宣传月。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是“清洁、卫生、运动、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认识“爱国卫生月”的意义和作用,围绕建设健康城市的目标,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载体,以清洁环境和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重点,结合健康城市“12+7”系列活动,突出学校、医院、新苏州人(来苏务工人员)健康教育,着重抓好健康教育园建设,加强网上健康教育资源的整合和互通,利用各种媒体,充分发挥讲师团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着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健康人群,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2.各地要以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基础,不断提高知识与技能的入户率;建立完善城乡公民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和发布机制;持续推进健康生活“一二一”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倡导和落实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少喝一杯酒、拒绝一支烟、日行一万步、每年一体检”基本健康行为;深入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加快健康教育阵地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以健康素养、健康江苏”为主题的“江苏省农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制定健康干预措施,采取促进手段,实施健康管理,取得健康成效。
3.各地要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的成果;深入开展“三清”和“六清六建”活动;不断完善城镇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提升农村改水改厕质量;不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户收、村集、镇运、县处理”的管理;不断强化食品、饮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不断加大除四害的工作度;全方位整治城乡整体环境,特别是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4.在“爱国卫生月”期间,各市、区要在主要街道窗口地区设置宣传点,加大宣传频率,结合“世界卫生日”,在4月7日形成宣传高潮,营造浓厚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氛围。各区爱卫办要配合市爱卫办,做好针对新苏州人(来苏务工人员)十场健康促进专场演出。
5.各市、区爱卫会要根据建设健康城市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全面部署“爱国卫生月”活动。市爱卫办将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区开展“爱国卫生月”的活动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