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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苏州市农业布局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苏州市农业布局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农林(农业、农发、地发)局、张家港市林业局、吴江市水产局、吴中区水产畜牧局:

  为确保“十一五苏州市农业布局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切实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苏州市发改委(苏发改规〔2008〕12号)统一部署,现对《苏州市农业布局规划》进行中期评估。

  《苏州市农业布局规划》系“十一五”苏州市国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6年(苏府办〔2006〕128号)印发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为了全面做好评估工作,请各市、区农业主管局组织专门力量,将《苏州市农业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出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并填报“苏州市农业布局规划落实情况一览表”。评估报告和附表于6月13日前报苏州市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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