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版权局关于开展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新闻出版(版权)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状况的了解,树立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根据全国整规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1号)、国家版权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等十八部门开展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权办〔2007〕17号)和省版权局《关于开展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版权〔2007〕9号)有关精神,为认真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认真策划、周密部署
各区(市)县版权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紧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活动主题,围绕《通知》要求的宣传重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认真策划、周密部署,在宣传周期间掀起学习
著作权法的宣传高潮,形成“保护版权、鼓励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著作权宣传工作
各区(市)县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应以社会公众为宣传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刊登、播放关于版权保护内容的各类专题。跟踪报道软件、网络等版权保护专项行动情况及成果。运用街头咨询、宣教展览、公益广告、专题讲座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著作权保护知识。通过专家学者访谈、企业和权利人现身说法以及对典型案例的深度报道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宣传效率。
三、配合国家版权局开展“大学生版权保护主题辩论赛”以及“网络世界、正版中国”网络漫画等宣传活动
国家版权局将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大学生版权保护主题辩论赛”以及“网络世界、正版中国”网络漫画等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
著作权法知识,提高全民版权意识。辩论赛与网络漫画等宣传活动事实方案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区(市)县版权部门应积极配合,协调做好各项筹备、宣传、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