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小春作物进行现场验收的通知
(成农业〔2009〕16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市政府《转发市农委关于成都市400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08]286号)要求,市农委将组织专家对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小春作物进行现场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验收组
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组成,下设四个考核验收小组,实行小组内区(市)县交差考核验收,即受考核的区(市)县不进入考核验收小组。
二、验收申请
项目承担区(市)县农村发展局在小麦、马铃薯收获前五天,向市农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考核验收内容
(一)听取汇报。对项目承担区(市)县的整体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核查资料。核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任务的具体落实和实施情况,产量的测产和验收情况等。
(三)现场验收。由考核验收组现场考查项目承担区(市)县的示范片和核心示范区后,随机抽取核心示范区1个田块,示范片2个田块,按照该作物的验收办法进行现场验收。
附件:1.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小春作物考核验收组名单
2.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小麦验收办法
3.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马铃薯验收办法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
小春作物考核验收组名单
组 长:吴远根(市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梁 岩(市农委副巡视员)
成 员:郭 曼(市财政局农财处处长)
吴 勇(市科技局农村处处长)
曹昌玉(市统计局农经处处长)
姚光贵(市农委种植业处处长)
第一组 姚光贵(市农委)、付维(市财政局)、陈卫(市农委)、程岩松(市农委),负责双流、新津和邛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