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开展成都市人才中介服务组织2007年度《四川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年审的通知
(成人函〔2008〕24号)
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
根据《
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
十条关于“人事行政机关对许可证实行年度公告制度”的规定和《四川省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许可证年度公告暂行办法》(川人办发﹝2002﹞218号文件)的要求,决定近期对成都市人才中介服务组织持有的《四川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进行2007年度许可证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2007年6月30日前在成都市人事局申领了《四川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且通过了2006年度许可证年审的成都市人才中介服务组织。
二、年审时间:2008年5月28日至6月27日。
三、年审需提供的材料:
1、《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许可证年度公告报告书》一份;
2、《四川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3、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工作人员毕业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影印件及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物价收费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四、年审的主要内容: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的基本情况、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在固定的人才交流场所举办人才交流会的情况、执行国家和省人才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及守法经营的情况。
五、年审要求:
1、认真填写《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许可证年度公告报告书》,必须如实反映本单位开展业务的情况、求职者投诉及处理的情况、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情况等。
2、请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将相关材料于2008年6月20日前报送市人事局学生就业指导与市场管理处。
3、人才中介服务组织未通过年度公告或不参加年度公告的,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得再开展人才中介服务业务。
附件:《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许可证年度公告报告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