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09〕163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供销社,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预防和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群众过一个祥和欢乐的元旦春节。现就节日期间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源头治理,加强投入品监管
要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通过防、控、堵、打的有效方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和元旦春节期间的专项检查等活动,加大对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继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
二、强化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
要坚持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业标准的实施,按技术规范程序的要求生产;加强督查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严格执行上市农产品的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加强认证产品和认证基地的监管,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协同做好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抓住《
食品安全法》施行和元旦春节假期的契机,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宣传小组等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在农产品市场和超市设立专销区、专销店和专销柜,组织开展我市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加大对我市获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良好农业规范、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农产品的宣传力度。
四、突出监控重点,做好产品监测工作
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的频率和范围,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食用菌、大米、猪肉、禽肉和禽蛋等重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对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不准上市销售,并及时进行严肃查处,依法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