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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04“百姓生活游”主题旅游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04“百姓生活游”主题旅游活动的通知
(成林发[2004]9号)


各有关区(市)县林业局:
  为落实成都市委、市政府2月3日召开的2004“百姓生活游”主题旅游年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我市森林公园的旅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制定森林公园旅游方案
  各有关区(市)县林业局要帮助、指导森林公园制定本次活动的旅游方案。方案要与当地总体旅游活动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吸引力,并纳入本地的“一日游” 或“二日游”总体旅游方案,由当地政府于2月15日前报市旅游局,同时抄报市林业局。
  二、 开展森林公园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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