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管理配合防治禽流感疫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林发[2004]19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
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管理配合防治禽流感疫病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林发[2004]15号),现就我市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管理配合防治禽流感疫病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加强野生鸟类的保护管理是配合当前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大局的需要,也是保护生态平衡的需要。各级林业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抓紧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及时、准确、到位。
二、切实加强野生鸟类的保护工作。为防止野生鸟类进入市场,防止疫病传播,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本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搞好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滥捕乱猎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自然保护区、鸟类迁徙停歇地和野生鸟类集中分布区,应增设临时保护观测点,加强巡护监测,防止禽流感在野生鸟类之间的传播。
三、加强鸟类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管理。严格按照《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内野生动物园、动物园和鸟类养殖经营户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防治工作。要向有关单位和养殖经营户宣传国家政策,提高认识,从养殖、经营、运输等各方面加强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运输、走私鸟类的违法犯罪活动。从即日起,停止办理一切鸟类准运证明;确因禽流感防治等科研项目,需要运输野生鸟类或其样品的,须提供动物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或文件,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和强化动物防疫和卫生检疫工作。各级林业部门必须按照《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措施,积极配合动物防疫、检疫、卫生等部门做好野生鸟类的疫病防治工作。
五、开展鸟类活动巡护监测工作。各级林业部门应组织人员根据本辖区候鸟的特点,对其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情况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一旦发现鸟类异常死亡情况,立即向我局汇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