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开展2004年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成林发[2004]23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市林科所、市林产总公司:
2004年,我市林业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三新”、“三最”的发展目标,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加快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步伐,坚持走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经营和管理好森林资源,积极探索建设城市林业、近郊林业、远郊林业的新路子,为建成生态成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林业法制建设是林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扩大林业法制宣传,营造林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实现依法治林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全面提升林业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切实抓好全市林业法制教育工作,现就2004年度林业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市)县林业局和相关单位应按照年初与市林业局签订的《2004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抓好林业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林业法制建设和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安排好本部门年度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纳入本部门工作目标进行管理。
2004年度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是:1.组织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工作;2.组织开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3.组织开展全国普法办公室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面实施《成都市林业系统“四五”普法教育规划》
各区(市)县林业局和相关单位应按照《成都市林业系统“四五”普法教育规划》(成林发[2001]24号)和《成都市林业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成林发[2002]81号)的要求,全面实施本部门的“四五”普法规划,抓紧制定2004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