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再贷款、动用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
(合银发[2004]101号)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货币信贷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95号)规定,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安徽省再贷款(含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货币信贷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辖内再贷款、动用存款准备金管理,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有关再贷款、动用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对各类再贷款实行限额管理,且各类再贷款限额不得互相调剂使用。根据总行正式核定下达安徽省各类再贷款限额,经认真核对各市中心支行各类再贷款限额,结合再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合肥中心支行对其再贷款限额进行重新核定(详见贷款额度通知书),各市中心支行按照新核定的再贷款限额进行管理。此次再贷款限额包括总限额和分项限额。分项限额为再贴现、流动性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专项政策性再贷款。再贷款总限额和分项限额均为指令性计划管理,各分项再贷款限额不得相互调剂,各市中心支行在任何时点均不得突破合肥中心支行下达的再贷款限额。
各市中心支行流动性再贷款、再贴现限额用足或即将用足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合肥中心支行申请。其中申请再贴现限额须填报再贴现限额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短期再贷款须填报短期再贷款限额申请表(见附二),申请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限额须填报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限额申请表(见附件三)及有关农村信用社联社基本情况的文字材料。
为提高辖内再贷款限额的使用效率,合肥中心支行可以根据各市中心支行再贷款限额的使用情况,适时调整或临时调剂再贷款限额。
二、对再贴现实行限额管理。根据再贴现有关管理办法,合肥中心支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对各市中心支行再贴现限额实行再授权管理,各市中心支行不允许将再贴现限额进一步下达到县支行,在限额范围内审查、审批、发放再贴现,对贷款增幅过高的金融机构要暂停办理再贴现。对办理再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商业汇票,各市中心支行报合肥中心支行审批。再贴现限额不足必须向合肥中心支行申请增加,审批同意后,根据下达的贷款额度通知书调增限额,严禁超限额发放再贴现。各市中心支行在审批再贴现每笔业务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履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行长(行长)的三级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