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教育整顿从3月下旬开始,6月中旬结束;为期3个月。分学习教育、查摆剖析、全面整改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24日一4月10日)
各区(市)县林业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将本次教育整顿精神传达到全体资源林政执法人员,搞好思想动员,明确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增强参与的自觉性。二要把对执法人员的政策法纪教育贯穿到本次活动的始终,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十不准”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违反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的处理办法》,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四川省绿化条例》、《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
成都市林业行政管理条例》、《
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林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章制度等。三要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的教育方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要组织资源林政执法人员联系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自查、边纠正。并要求每位执法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写出学习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