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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2004年第一季度全市林业工作目标运行情况通报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2004年第一季度全市林业工作目标运行情况通报
(成林发[2004]48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04年,是《成都市林业局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以下称《办法》)颁发后,按照建立健全局机关及区(市)县目标管理运行体系的要求,在全市林业系统全面推行目标管理的第一年。各区(市)县及各处(室)将目标任务层层划分,明确完成时限,进行量化细化刚化,初步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目标运行格局。目前,目标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目标报送情况的通报
  按照《办法》规定,各区(市)县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目标绩效管理督查工作的考核实行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季度以自查为主,各有关单位每季度末要对各自承担的创新、重点等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以报表形式报送市林业局办公室。
  (一)按时报送第一季度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的处(室)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处、科技绿化造林处、森林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公安处、绿委办、纪检监察室、种苗站。
  (二)按时报送第一季度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的区(市)县有:金牛区、武侯区、锦江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市、崇州市、彭州市、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郫县、双流县、金堂县。
  (三)未按时报送第一季度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的区(市)县有邛崃市、青羊区。
  二、关于目标运行情况的通报(见附表)
  三、目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情况分析
  (一)完成时限在3月份以前的目标有两项,“各区(市)县管辖范围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证件的核换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创立林业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林产品、林产品加工及森林旅游等),建立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贡献概念”目标,已确立了全市林业统计监测指标,由市统计局按季向全市发布。“创立林业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工作,计划财务处已经3次与市统计局农经处正式衔接,提出了两套初步方案。由于统计指标体系的确定和调整有严格的程序,涉及到许多部门,造成这项工作没能按时完成。目前还在抓紧衔接,确保6月底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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