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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的通知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的通知
(成林发[2004]52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的通知》(林发明电[2004]1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省林业厅的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发展林业的基础。各区(市)县林业局要充分认识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的意义,全面、深入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行为,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为搞好此次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市林业局成立了2004年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此次清理整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张俊辉副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金勇、李永忠、曾润福、刘诚、杜栩生、贾冬梅等,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管理处,金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市)县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并于4月28日前将工作机构、成员、联系电话、工作方案等报市局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抓出成效
  去年,我市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征占用林地专项检查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区(市)县林业局要在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林地清理整顿力度,搞好此次林地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搞好宣传。去年的征占用林地专项检查行动已产生了较好的舆论环境,各区(市)县要再接再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林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政策咨询和案件举报电话,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林地资源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局对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对清理整顿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市)县林业局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通知》精神。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的清理整顿内容、重点、方法、进度等开展工作,在去年我市林地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查漏补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三是加大重点项目的监管,搞好服务。近年来,我市各地相继开工建设一批国家、省、市、县级重点工程,一些项目占地面积大,范围广,区位特殊,涉及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各区(市)县林业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了解工程建设进展,上门服务,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现符合《森林法》规定,确须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前,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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