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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对有关区市县进行综合检查的通知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对有关区市县进行综合检查的通知
(成林发[2004]63号)


各有关区(市)县林业局: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两大工程”建设、森林采伐限额、“两大工程”执法监察的情况,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加强指导、巩固成果,4月下旬全面迎接国家林业局的核查。市林业局决定  月  日至  月 日,对有关区(市)县进行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检单位
  青白江、龙泉驿、温江、新都、邛崃、彭州、蒲江、金堂、双流、新津、郫县等11个区(市)县。
  二、受检内容
  (一)两大工程建设
  天保工程:
  1、2003年度公益林建设;2、2003年度森林管护;3、2003年度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性支出、养老统筹;4、2000年度人工造林保存情况;5、工程档案管理情况;6、替代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情况。
  退耕还林:
  1、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计划任务完成情况;2、历年退耕还林保存情况;3、1999-2000年退耕还林经济林保存、分布情况;4、2001年荒山造林保存情况;5、对上一年度的补植情况;6、林粮间种情况;7、工程管理情况;8、退耕还林实施以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9、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二)200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
  1、限额采伐计划执行情况;2、采伐证发证情况;3、采伐证的采伐蓄积量、出材量;4、采伐台帐与发证数是否一致;5、采伐地点、位置、面积与批办的采伐证是否相符;6、采伐过程中的监督情况;7、采伐后的更新情况;8、是否有超限额采伐的情况;9、是否有乱砍滥伐的情况。
  (三)两大工程执法监察
  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两大工程各项政策规定的情况;查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执法犯法,严重违反两大工程各项政策规定案件的情况;已查处案件整改措施和处分决定落实情况。
  2、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两大工程资金,有无压拨和克扣工程资金的行为;监督林业、粮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工程资金的情况;对两大工程实施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的情况;纠正违反规定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以及虚列支出、挤占、截留、串用、挪用、贪污工程资金的情况;违规向供应补助粮食的企业和退耕还林者分摊粮食调运费用规定的情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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