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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的通知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的通知
(成林发[2004]66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市林科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促进全市森林资源的依法管理、经营和有效保护,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工作。现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工作,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现实需要。各区(市)县林业局、市林科所要高度重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工作,把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认真抓紧抓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全面掌握本单位行政执法机构状况和行政执法人员现状,按期完成相关调查任务和相关报表的报送工作,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资料档案。
  二、调查的对象
  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的对象,一是全市林业系统所有具有执法权限或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如:稽查队、木检站、检疫站等;二是各区(市)县林业部门内设的法制领导机构,以及承担日常法制工作的业务科室和人员;三是全市所有林业执法人员,包括持证在岗人员、新调入和已调出人员。
  三、统一规范,按期报送
  各区(市)县林业局、市林科所自文到之日起,应立即开展本部门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现状调查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现状调查表》、《成都市林业系统法制工作机构情况表》、《成都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审核登记表》所设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调查登记,并负责进行核实。务必于6月20日前将上述三表报送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宣传处(附软盘),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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