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名称
请将处理决定予以批示。
附件:
份
会计主管: 报告经办人 :
(报告机关名称及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送中国人民银行。
附式2:
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支行)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 )告字[ ]第 号
拟被处罚单位: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拟被处罚个人姓名
、性别
、职业
地址
)
违法事实和证据:□签发空头支票
□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
出票日期
支票金额
支票号码
付款人名称
出票人账号
收款人名称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
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你)处以
元罚款。
对上述事实和证据以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你)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单位(你)要求陈述或申辩,应当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陈述和申辩意见的书面材料递交本行。
(拟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及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人民银行留存,一份出票人开户银行留存,一份送达拟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2、本告知书适用于作出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
附式3:
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支行)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 )告字[ ]第 号
拟被处罚单位: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拟被处罚个人姓名
、性别
、职业
、
地址
)
违法事实和证据:□签发空头支票
□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
出票日期
支票金额
支票号码
付款人名称
出票人账号
收款人名称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
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你)处以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