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住主要矛盾实施重点突破,要根据当地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积极争取工程治理项目;
4、区别对待生态公益林和人工商品林有害生物的防控,要根据森林分类经营情况和森林资源权属分别落实有害生物的防治责任。逐步建立生态公益林的有害生物预防和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治理主要由政府负责,人工商品林主要由经营或所有者负责的责任制,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级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的投入;
5、抓好有害生物目标管理,层层落实有害生物治理工作责任制。根据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对有害生物治理目标管理的要求,做好年度有害生物治理目标管理指标的制定、分解和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市)县有害生物治理目标管理工作,加强目标管理的督查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强化三项服务,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服务体系。
1、加强对大型植物及其产品集贸市场和重点林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指导和一站式服务。各区(市)县要在广泛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对植物及其产品的交易市场和林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监控、除害指导和检疫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和业主;
2、开展全市种苗繁育基地、种子园、母树林等繁殖场所的产地检疫和有害生物除害处理指导,主动为企业和业主排忧解难;
3、发布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测预报,为全市有害生物防治提供准确及时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四、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技术支撑,确保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与时俱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林业局要进一步明确在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作用,协调解决好出现的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乡镇、落实到业主、落实到人头;
2、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地一定要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各区(市)县森防检疫部门要及时、主动向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汇报和联系,争取各级各部门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撑等方面的重视和支持;
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技术水平。要逐步建立生产、科研推广和技术保障体系,加快对现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成果和高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要紧密结合实际,在薄弱环节和关键技术上下功夫。要关心森防科研人员的生活和工作,为他们施展才华创造条件。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通过增加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科技含量,使我市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技术水平和效益有明显的提高;
4、建立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信息网络,加快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现代化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