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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成都市二00五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要点

  (一)加强测报网络建设,提高测报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增强灾害预警能力。
  1、按照有害生物防治总体规划,在现有国家级、省级四个中心测报站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市、县、乡三级测报网络,采用定点监测与定期调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测报点作用,大幅度提升测报准确率,及时发布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
  2、制定规范的测报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测报方法。市站将对各地提出的测报对象进行审查和备案,各级测报站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报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发布预报,同时应确保测报数据上下传送的及时性、准确性;
  3、制定严格的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发布制度,市站要及时汇总各级测报站点上报的调查观察数据,科学分析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提高御灾能力,有效遏制有害生物的入侵和扩散。
  1、抓好全市种苗繁育基地、种子园、母树林、贮木场、木材加工企业和交易市场的有害生物调查、检疫登记和建档工作。力争建立国家级无检疫对象种苗繁育基地3个;
  2、加强与交通、铁路、邮政、民航、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森林植物及其制品地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密切监控外来有害生物传播动向;
  3、加大森林植物调运检疫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交易市场、造林绿化现场的植物及其产品是否通过检疫,是否具备合法的检疫手续等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事件和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全市检疫工作执法大检查;严格检疫证书和票据的管理,严防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4、加大检疫法规宣传力度,要结合各地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让社会了解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植物及其产品经营业主在经营过程中主动报检的自觉性,积极配合检疫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推行有害生物防治分类管理,坚持“谁受益,谁负担,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
  1、转变防治观念,积极实施有害生物防治可持续控灾战略。一是把“预防为主”摆在重要和优先位置,将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防监测方面来;二是推行森林健康理念,强化营林措施,坚持以营林为基础,以监测预报为措施,以生物防治为手段,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贯穿到林业生产的每个环节;
  2、强化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逐步推向市场。各区(市)县森防检疫机构,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建立防治公司、防治专业队、树木医院等担具体防治和咨询服务工作的经济实体,大力推进防治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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