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局关于成都市二00五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要点
(成森检[2005]3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森防站:
2005年,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认真贯彻全国和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林业局提出的“由林业大市向林业强市转变”的发展战略,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确保我市生态安全,为实现“农民得效益、企业得发展、社会得生态、山川得秀美”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做好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工作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着力做好预测预报、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执法三项工作;全面加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三个体系建设;夯实机构队伍建设、设施设备建设两个基础,逐步构建一支执法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作风扎实的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强化对植物及植物产品大市场及重点林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指导和一站式服务,加强对种苗繁育基地的产地检疫和全市有害生物治理的技术指导服务。为有效遏制有害生物的入侵和扩散、巩固全市林业三大工程成果和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起到保驾护航作用。2005年总目标是,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夯实两个基础。
1、着力抓好森防检疫机构建设。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工作属于社会公共事务,各级森防检疫机构是法律授权代表政府行使该项职能的部门,各区(市)县林业局应按国家和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成林发【2004】100号文件要求,要尽快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依法开展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且取得法律授权职责的森防检疫机构,要逐步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检测检验仪器,提高检测检验手段;要积极创建国家级标准站。
2、加大培训力度,制定规范的工作制度,打造一支合格的防治检疫队伍。市、县两级森防检疫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检疫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防治检疫执法水平;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定岗、岗定责、责定标、标定分、分定酬;要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情况给予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其它相应处分;要进一步完善检疫收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收取的费用应用于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全面加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三个体系建设。做好预测预报、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执法三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