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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成护指[2005]3号)


各区(市)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重点省区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议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5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春节期间暨2005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切实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我市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并将此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各级政府处置突发公共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督察,切实抓紧抓好。
  二、保持高度戒备,切实做好林火预防扑救工作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时期,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要按照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以下林火预防扑救工作: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要认真按照《成都市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权属法人负责制为主体的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党委、政府领导必须尽快赶往现场组织扑救,靠前指挥,科学决策,落实扑火责任制。各地要对区域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权属法人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落实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碑牌、板报、宣传车等工具和手段,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救常识。要在入山路口,旅游景点及林区人群集中的地方,向过往群众和游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办板报,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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