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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绿化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春季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绿化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春季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
(成绿委[2005]2号)


各区(市)县绿化委员会:
  立春已过,春季植树造林时节已经到来。为了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奋斗目标的要求,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申报“中国最佳人居环境奖”,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我市生态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我市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市绿委要求各区(市)县绿化委员会组织各有关部门,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深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开展春季植树造林活动,现对开展活动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大国土绿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参与意识。在今春绿化工作中,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国土绿化宣传力度,要在我市义务植树周和“3.12”全国植树节期间,组织机关单位、企业、驻蓉部队、学校等广泛开展一次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宣传活动。各级绿化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本地城建、园林、交通、水利及其他部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报刊、电视、橱窗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推动我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发展。
  二、切实组织安排好春季义务植树和城乡造林绿化工作。各区(市)县绿化委员会要在二月下旬我市植树周和“3.12”全国植树节期间,组织群众性义务植树护树活动,掀起国土绿化的新高潮。
  1、做好春季绿化动员部署,落实绿化任务。各区(市)县绿化委员会、各相关部门都应结合召开本地区、本部门的绿化动员大会或工作会,深入宣传动员,组织安排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要把春季植树造林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申报“中国最佳人居环境奖”结合起来,与绿色通道建设结合起来,与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结合起来,与林业产业化建设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民增收致富结合起来,突出区域优势,优化布局,注重绿化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协调发挥。要根据本地区、各行业的特点,采取认养捐建、军民共建、栽植纪念林、纪念树等多种群众乐于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特色突出、形式多样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开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新局面。要严格按照建绿工程绿化计划的要求,层层分解绿化任务,落实绿化责任,保质保量的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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