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成办发[2005]35号文件情况的通报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成办发[2005]35号文件情况的通报
(成林发[2005]17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
  2005年3月14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两大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即成办发[2005]35号文件后,各项目工程区(市)县闻风而动,两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开展起步良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全,工作起步良好 各项目工程区(市)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班子,切实加强领导。邛崃市、郫县、青白江区、温江区、金堂县、崇州市、新都区、都江堰市分别成立了以分管区(市)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按时上报了《关于开展两大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安排部署了自查自纠工作。 蒲江县、双流县、大邑县、新津县政府已起草了《关于开展两大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报告》,24日将正式上报市政府。彭州市、龙泉驿区正在起草《关于开展两大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报告》,25日正式上报市政府。
  二、发展不平衡 截止目前,多数区(市)县政府对两大工程自查自纠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区(市)县上报的工作方案,虽然也是以政府的名义上报,但行文不够规范。二是个别区(市)县只是以林业局的名义上报了工作方案,对相关职能部门在两大工程自查自纠工作的职责不落实。三是个别县未按要求成立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开展缺乏权威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