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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军警民共建切实做好旅游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军警民共建切实做好旅游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护指[2005]13号)


各区(市)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2005年5月22日,四川省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旅游区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军警民办[2005]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就加强军警民共建做好景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各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检查落实以区域行政领导责任制和权属法人责任制为主的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制度。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部队的沟通联系,共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2、要切实加大森林火灾防范力度,在旅游旺季和高火险天气时段要增派巡山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火源管理。森林武警部队和公安、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置森林火险火情。各景区需要武警成都森林大队协助巡山护林的,由各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书面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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