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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在自然保护区内组织开展反盗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在自然保护区内组织开展反盗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成林发[2005]69号)


各相关区(市)县林业局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
  近年来,在我省部分自然保护区内发现不法分子非法进入,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他们在保护区内设置陷阱、猎套,甚至投放毒物,对保护区内珍稀野生动物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对保护区管理,保护好珍稀野生动物,打击区内盗猎行为,四川省林业厅近日发出《在自然保护区内组织开展反盗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现结合我市保护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各相关区市县林业局要迅速协调辖区内森林公安、武警、保护、林政等部门,在保护区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区,组织开展反盗猎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除保护区内猎套、陷阱等,严厉打击非法进入保护区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由于此次专项行动涉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部分区市县、保护区涉及大熊猫世界遗产地申报工作,应注意行动保密,不约请新闻媒体参与,行动结束后由省厅、市局统一对外发布新闻。
  2、各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加强日常管理和野外巡护监测工作,巩固和进一步提高我市规范化保护区建设成果,特别是各保护站点要切实落实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发挥站点巡护监测作用。同时,加大周边社区宣传教育力度,逐步实现社区共管。
  3、各区市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好此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好我市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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