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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双流县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协同办公的请示》的批复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双流县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协同办公的请示》的批复
(成林发[2005]77号)


双流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县政务中心窗口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协同办公的请示》(双林业[2005]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请示》中涉及的《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2001年已经市政府批准下放由区(市)县林业局审批,不需要纳入网上协同审批。
  2、《请示》中涉及的《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明》、《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省内运输证明》、《四川省林木采伐证》(名木古树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采伐),均只有市级才能办理证件(有的还需要逐级报经省、国家批准),县级只是按照办理流程进行预审和上报。你们提出的市局先在网上审批,由你们办证的请示,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3、市林业局今年将在网络审批方面进行试点,并已进入网络审批软件设计阶段。市、县两级如何实现联网审批,另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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